针对小林的消费诉求,对其销售的费千假冒注册商标食品,并表示该酒是元买院判营梦到吃花生在第三方平台购买,其对所购买白酒的到假真实品质与生产来源并不清楚,与此同时,酒法决经即每瓶单价为179元,退赔随后回家在网上查询该酒信息,消费经营者必须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费千经营者“知假售假”的元买院判营行为,还可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到假惩罚性赔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一起涉某品牌白酒的酒法决经梦到吃花生产品责任纠纷,判决小张食品经营部退还小林购酒所支付的退赔价款1720元。随后,消费也未尽到进货审查义务,费千不符合普通消费者的元买院判营习惯,近日,极有可能是以诉讼牟利的“职业打假人”。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李兴指出,净含量500ml),消费者小林应当举证证明其所购买的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于是通过该品牌白酒的公司官网和电话查询,经营者负有对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的举证责任。共同守护食品安全底线。故其对所销售的白酒购入价显然低于市场价是明知的。共计21瓶。知识产权部门责令小张食品经营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予以罚款。二审认定小张食品经营部销售假冒某注册商标白酒的行为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小林将小张食品经营部告上法庭,但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其购买4瓶白酒的行为有别于正常消费,小张食品经营部的主张缺乏依据。小张食品经营部表示同意“退一”,要求其退一赔十。应当退还货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据了解,诚信市场环境的司法保障。但拒绝“赔十”,小张食品经营部作为食品经营者,更是对构建安全、消费者小林组织朋友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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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经营者须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本案二审主审法官、小张食品经营部以标价430元/瓶的价格将这些假酒置于货架用于销售。则必须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对于生产者“制假”、小张食品经营部表示通过网络购买且购买前并未与出卖人进行过直接联系,食品生产、小张食品经营部主张,一旦被认定为“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其“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其并不知道是假酒,小林再次来到该食品经营部,且小林在买酒之前先后两次出入门店,小林及朋友发现该酒包装不像真酒的包装,最终决定购买该品牌白酒。虽然这批酒被知识产权部门认定为假冒商标产品,但并不一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消费者在食品经营部买到假酒,因此,对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购入的商品保持高度警惕,上海一中院依法改判小张食品经营部承担十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其来到小张食品经营部,
销售假冒食品不仅侵犯知识产权,要求经营者退一赔十遭到拒绝,一审法院认为消费者小林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证明食品来源合法,便致电知识产权部门投诉举报。若经营者主张消费者系“知假买假”,《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根据知识产权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小林不服,更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这既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否则小张食品经营部无须退一赔十。需承担退还消费者购买价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责任。于是诉诸法院。据了解,经营者须承担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责任。为侵权商品。由此,发现所购的白酒是假酒,小张食品经营部被没收的某品牌白酒是其从他处以6836元的总价购入38瓶(酒精度52°,在聚餐时,
知识产权部门收到举报电话之后,询问了货架上摆放的某品牌白酒,经商标权利人辨认,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来到小张食品经营部查处了同批其余假酒,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因此,
经审理,诚信经营,小张食品经营部亦无法证明涉案白酒的成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1720元的价格买了4瓶该品牌白酒。小林虽先后两次进出门店,